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家人,还有什么其他变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有两个重要变化,第一报销比例从50%起步,把门诊小病、常见病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第二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以内,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按所在地区改革当时基本养老金2%左右测算,今后年度不再调整。
首先就是建立并完善普通门诊的医疗费用统筹和保障机制。还有就是要改进个人账户的计入方法。以前是单位缴费的百分之三十计入个人账户,而现在单位缴费不再进入个人账户了。
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有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单位缴费不再进入个人账户,以后单位代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而之前规定的是单位缴费的30%是要划到个人账户中,全部计入统筹账户可以提高门诊的待遇,长期来看是好事。
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次的变化除了个人账户可以用于家人之外,还有两项最大的改革,其一是职工医保门诊费用拟纳入报销 ,其二是单位缴费拟不再进入个人账户。

首先是职工医保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这一项可以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费用统筹机制,比如一些慢性疾病的患者,这些患者的费用相对比较昂贵,所以也将这部分纳入了报销的范围,对于一些不住院,但是经常在门诊开展治疗的患者来说,是一项很很好的措施,而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

其次就是单位缴费不再进入个人账户,这个做法也就是说以后单位代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而之前规定的是单位缴费的30%是要划到个人账户中,医保内当期新转入的金额会减少,但是那部分的基金主要用于支撑健全门诊共济保障,也可以提高门诊的待遇,长期来看是好事。

最后就是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至家属。这一项应该是被很多人知晓和喜欢的了,之前个人医保只能用于参保人,也就是自己一个人,现在改革了之后,“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这个更利于实现一人参保,保障全家的目标。
根据有关专家指出,现在医疗保险,年轻人能用上的机会不多,但是老年人又不够用,如果个人使用范围扩大了,有助于家庭之间的共济和社会上的互助,也可以将其他闲置的资金合理的用于社会。而改革之后的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金额还是不变,但是待遇会变得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