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旅游网站不得大数据杀熟是怎么回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31日消息,近日,《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已审议通过,自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等。
《规定》共计五章、三十八条内容。《规定》所称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为旅游者提供包价旅游服务或者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单项旅游服务的经营活动。
扩展资料:
运营方面,《规定》提出的具体要求:
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服务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未取得质量标准、信用等级的,不得使用相关称谓和标识。
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作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在线旅游经营者删除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评价信息的,应当在后台记录和保存。
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护旅游者个人信息等数据安全,在收集旅游者信息时事先明示收集旅游者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旅游者同意;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销售出境旅游产品时,应当为有购买境外旅游目的地保险需求的旅游者提供必要协助。
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协助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不合理低价游进行管理,不得为其提供交易机会。
平台经营者应当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全国旅游投诉渠道。与旅游者发生旅游纠纷的,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维护合法权益;鼓励平台经营者先行赔付。
参考资料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