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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休假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休假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休假规定?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

(1)第二条: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2)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机关事业单位休假规定也是按照国家有关办法来执行的。按照职工年假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职员工只要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就可以每年享有不同天数的年休假了,其中一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每年休假时间为5天。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每年10天。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休假一般应在当年度之内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的,应在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使用,不得累计。法定节假日时间不计入年休假在内。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又不按本办法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他。

法律依据: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公休假吗?如果是公休假,规定如下: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龄1年以上10年以下,年休公休假5天;工龄10年以上20年以下,年公休假10天;工龄20年以上的,年公休假15天。公休假通常也有人叫工龄假,当年有效,不能结转下年。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三条 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条 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