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层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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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层地狱(或称十八地狱、十八重地狱、十八泥犁)是地狱名称。阎罗王为地狱之首,属下的十八位判官分别主管十八层地狱。佛教所指的“十八层”地狱,并不是指地狱的一层层直到第十八层,地狱是不分层次的,而是按时间、受苦程度、区域大小来形容的,只不过世人误解而已,永不超生的地狱统称无间地狱,意指受苦无有间断,一秒都不能休息,永生受苦。十八层地狱来形容无间地狱是不正确的,后者才是永不超生的地狱。十八层地狱受罪时间极长,用劫数计算,天文数字。《地藏经》与《十八泥犁经》分别详细说清。十八地狱是以受罪时间的长短,与罪行等级轻重而排列。
第一狱以人间3750年为一日,30日为一月,12月为一年,罪鬼须于此狱服刑一万年。其第二狱以人间7500年为一日,罪鬼须于此狱服刑须经两万年。其后各狱之刑期,均以前一狱之刑期为基数递增两番。如此计算,到第18狱之刑期,已相当于人间2.3*10^25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