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看待何兴丽摔狗事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刷新三观底线!如果不是手机里面留下的确凿证据,估计没有人会相信这世上还有这么变态无耻的人,已婚为人母的教育工作者,让大家“大开眼界了”!!!我们可以尽最大的善意对待周围的人,但是也不惮以最大恶意估计人性险恶,成都摔狗案,江歌案都给了我们很大启示
谢谢邀请。想简单一点说。如果事实真的如网上所说,何某为索要感谢费,给一万元嫌少,故而摔狗。这样,何的行为是违法的。第一,如果真的是给一万元感谢费,说明这狗的价值要超过一万元。即使何是捡到的东西,也应该按照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进行查处。第二,狗是一个有生命的动物,在主人出现的时候,狗会自己回到主人身边。同时,何要证明自己确实是捡到的狗。因为,如果何不控制狗的行动,狗会寻找自己的主人,而且,主人出现以后还拒不归还,可以按照盗窃或者职务侵占处理。第三,向失主索要巨额感谢费 ,涉嫌敲诈勒索。如此,失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手中掌握的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