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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电视剧曾经剧情

台湾电视剧曾经剧情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台湾电视剧曾经剧情

且用一篇序之类的文章来窥视《曾经》的剧情吧~~

冤亲嗔痴说曾经 王鼎钧

童年梦和少年事,大约是每一个小说家都使用过的题材吧?不用说,一个作家,当他能够写出引起世人注意的作品时,他已经不年轻了,他写出来的童年,总是经过了成年人的观察分析,溶入了成年人的判断和解释,作家会突然从童年的扰攘和少年的迷惘中跳出来,君临其上,指点解说。这时候,他使用的语言突然由具体转为抽象,著墨不多,而其语甚隽。这些句子就常常被人摘出来,当做作家的语录。

爱亚的长篇小说「曾经」却不同。这本三百七十九页的作品,至少在两百八十二页以前,作者完全没有使用她上述的特权。她写十几岁的孩子时,自己也变成十几岁,笔下从不超出这个年龄的心态感应和认知能力。她不曾以今天的「曾经」去补足,提升昨天的「未曾」。两百八十二页以后,书中的女主角「我」四十岁了,让四十岁的人有抽象思考的能力,是十分必然而又当然。虽然如此,可以当「格言」使用的句子,我也只有找到两句。

这真是一本充满感性的小说。把小说分成感性与知性,本不是十分圆融的说法,可是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感性知性,各有偏重,则是分明俱在的事实。有些小说,作者把你安置在船上,顺流而下,让你看两岸风景,在你耳畔,「舟人指点到今疑」;也有些小说,像「曾经」,则是把你浸在水里,四无人声,却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变换水的温度。写小说总是阅历渐增以后的事,因之,也许是写后面这一种较难吧?

感性小说的极至,是作者不愿,或不愿承认他在小说里寓有分明的教训,读者也不肯,或是忘了把作品套进某种哲学。感性的小说都是「曾经」,人生曾经如此。这「曾经」二字,「聊以记吾曾」,是一层意思,「曾经沧海难为水」,又是一层意思,但两者都是不加名理判断的。爱亚在「曾经」的扉页提词也云:

在平凡的人生路上

若想走得铿锵有声

就得有

爱亚当然是诚恳的,但这件事不能由著她一个人说,因为知性的小说多半是一元的,而感性的小说往往是多元的。「红楼梦」是知性的,也是感性的;曹雪芹在书中两度自述其写作旨趣,两次说法不同,而读「红楼梦」的人随缘领取,并不拘限作者的自白。

我该怎样介绍「曾经」的内容呢?

有一位编剧对导演说,他打算写一个剧本。导演问剧情,编剧说,「全剧共分三幕,第一幕,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第二幕,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第三幕,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

「剧情的变化安在?」

「女主角只有一个,男主角每一幕都不同。」

也许,介绍三百七十九页的「曾经」,最简明的说词也是如此: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一个女人对三个男人的感情。

「曾经」的第一个小标题是「那年十岁」。爱亚由这个女孩十岁写起,一直写到她四十岁,描述是在最具体的层次上进行。一个事件接著一个事件,一个场面接著一个场面,千回百转,一气呵成,没有冷场,也没有陈套。能写好十岁的人物,未必能写好四十岁的人物,反之亦然,犹如一个演员能演好少女,未必能演好中年妇人。当年还是黑白片的时代,我看过一部片子,剧中人由十七岁到七十岁由一个女明星扮演,中途不必换角而演得极好,影坛诧为奇才。爱亚所完成的,恐怕是近似的工作吧?

必须指出,「曾经」由人生小事构成。故事开始后,出现了男主角之一拒绝和生母相见的场面,这是大事,但以后这个母亲到故事结尾才出现,其间伏脉千里,未再浮上情节的表面。最后男主角之一死於癌症,这是大事,但这是一个突发事件,在全书中相当孤立。书中的主材,无非是买冰棒给男生吃啦,男生到女生的桌子底下腿缝里找篮球啦,长牙啦,替男生藏烟啦,与男生不期而遇,听他叫唤自己的名字啦!

但,这些小事,在爱亚笔下,都有震撼摇荡的效果。她是在写成长,成长是一件大事。成长是一串爆炸,是一程惊涛骇浪,当血齿从牙肉钻出来,就造成一阵山崩地裂。我们都曾「那年十岁」,都曾经有过成长的震撼,爱亚把我们遗失了的主观经验寻回来。

「吾家有女初长成」,这七个字里有山奔海立。

这要一颗多麼细致的心,一颗多麼细致的笔来写。

这要一些多麼锐敏的心来读。

毫无疑问,「曾经」写的是『爱』。同事之爱,手足之爱,男女之爱,连萍水相逢都是善意。几乎都具有爱心,几乎没有一个坏人。

然则,『爱』里面没有坏人,却有受害人和受益人。

我们的女主角,先爱上了两兄弟的哥哥,志维。她用好不容易攒的零用钱,买几支冰棒给哥哥吃,却扑了个空,哥哥背著尚在吃奶的弟弟,到小溪旁边洗尿布去了,两兄弟中的老二志绍把冰棒吃光。

这个出现在第十三页的情节也许就是一个「象徵」吧,这以后的发展是,做哥哥的始终在摘猪菜洗尿布中满头大汗,而弟弟「脱身」升学,「轻取」了哥哥的女朋友。--这个弟弟是爱的受益人。

但是弟弟抛弃了初恋,也丢下他对家庭的责任,「阔胸宽肩」的弟弟,「帅气昂然」的弟弟,跟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姐结了婚,飞往美国。这个家庭所有的爱,都集中在弟弟身上,过渡给弟妹了。爱的受益人,是陌生的、读者不很了解的另一个女子。

读者诸君也许要骂这弟弟「忘恩负义」吧?倘若真能从此相忘於江湖,未始不是别人的福气,偏偏那出幽谷而迁乔木的弟弟生了癌症,似乎精明的弟妹,怂恿丈夫回国用偏方草药医治,藉此将绝症缠身的累赘脱手。於是那弟弟又坠进女主角的幽暗的生活里,也坠进他原有的幽暗的家庭里,成为他们爱心的负担。

弟弟、志绍手术后的伤口不能愈合,而且继续溃烂,不眠不休的照料,和无限支出的医药费用,使女主角觉得「前途上有一只大孔洞,一口一口的吞噬,吞噬,吞噬」,她在梦里都会遇到许多洞,「大洞小洞,黑色的洞,肉色的洞,浮现著臭味的洞,发出丑恶笑声的洞,全是想要吞噬我的,想要吞噬志维的,想要吞噬志绍的,…… 」

两兄弟的母亲,那离家出走已久的女人,这时也闻讯赶到,她带来存款,草药和白衣神咒。这得天独厚的弟弟,在最后关头,又承受了母爱。

弟弟志绍在临终之前,盼望妻儿从美国赶来诀别而断无消息时,对哥哥志维和女友芳儒说:

「阿维哥,来生,我做哥哥,让我来照顾你。」

「好。」

「来生,让芳儒嫁给你。」

「好。」

「我绝不在旁边乱搞。」

「好。」

然后,病人昏沈,母亲到病床前长跪诵经,「爱」的债务人在开下远期支票后,溘然长逝,而诵经之声如香 烟缭绕通天彻地不绝。这一场面写得「沈郁顿挫」,功力甚高,为小说高潮之佳例,而其多元的蕴涵,绝不容我用一个观点来除进。就此而论,这部小说的前半部虽颇有「简爱」、「小妇人」的玲珑,终於成为厚重的大器。因而,我不禁自问:谁是那走得铿锵有声的人?

走得铿锵有声的人,也许只有黎平石吧。

黎平石是女主角芳儒的另一个男朋友,年岁较长,当女主角还是中学生时,他已是教员。在志绍那里,少女得到的是爱的冲击,在平石那里,少女得到的是爱的呵护。当大雨倾盆,山洪爆发的那天,在水漫河面的桥头等少女放学回家,是平石。两人冒雨涉水「强渡」的情景,笔墨中是交互著外在的惊惶与内心的安慰。既达彼岸,爱亚以她特殊的句法写道:「如果没有他,我就得一个人孤单的走过这长长的恐怖的长桥,」(注意这个长句),「而,幸而,幸而有他,黎平石!」(注意一串短句,三个逗点和三个「而」字。)

但是这个年长八岁,被少女谑称「老鬼」的黎平石,一心要出国学画,不敢结婚;而「学成」之日,他又认为「艺术家不需要婚姻」。在他看来,男女居室也像美酒佳肴,兴尽即止,所以他一再变换同居的女伴。

黎平石以画家的身份回来时,我们的女主角正是爱情幻灭,青春残褪,她心中仍然有爱,仍然渴望付出她的爱。她爱志绍,所以不计后果的去照顾患了绝症的志绍,她爱志维,所以不计后果的分担了志维的艰难,她爱平石,所以不计后果的与平石同居。三者交织,故事立时复杂起来也严重起来。读者明察秋毫,必然早已看出,我们的女主角在这三场牌局中都是输家。她输在她以「给予」为爱上。

难道还有「不给予」的「爱」吗?咳,似乎是有的。

纯就情节集中,结构紧密著眼,平石和志绍两个人物该是可以合并的。但是,倘若那样,就少了一个潇洒的旁观者,下面极其重要的一场戏就无法上演了:

(平石眼看著为弟弟张罗医药费的志维,拿去了女主角的存摺之后,)

「你几月生的?二月?三月?」

「三月。」他怎麼猜的?那样准?

「双鱼?还是牡羊?」

我笑,不置可否。巴比伦星座中,双鱼常怀恻隐之心,见人有难必伸援手,牡羊则热情有余,好管闲事,经常做拔刀相助的举动。

「我但愿是一匹狼!」

在书中,这是游戏之言,但是它的寓意恐怕不止游戏。狼是肉食动物,「狼行千里吃肉」,谁也没有异议,狼吃了羊,使牧羊人惊讶愤怒的,是经济损失,不是道德是非,我们身非牧人,也就无动於衷。多少世事,亦如是耳!

有了黎平石这个人物,书中的四个重要角色恰可分成两组。黎平石和邱志绍是食肉类,他们爱,他们得到许多,「我」和志维都是「双鱼」、「牡羊」,他们爱,他们失去自己。「但愿我是一匹狼!」我们的女主角可能真的不悔无怨,但是她的头脑是清明的。我们的小说家一路写来,似乎尽是嬉笑淘气,有时却也如老史断狱,辣手铁笔!

明乎此,就知道志绍辞世的场面为何没有嚎啕痛哭,只有「我」惊得跳起,只有志维「两行淡淡的清泪」。哭声是不能结束这一出人生悲剧的。病房必须肃穆静寂,必须由邱妈妈无休无歇的反覆诵念「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广大灵感观世音菩萨」,岂止是为了超度死者?生者(除了那骤然不见的黎平石)恐怕更需要无边的佛法吧。